【来源:西部法制传媒网】2023年2月,安徽省枞阳县吴某驾驶小轿车,在安康市紫阳县毛坝镇鲁家村村级便道路处,与毛坝镇黄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及乘员受伤的交通事故。后紫阳县交通警察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判定吴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我报警后,很快高速交通警察就来了,路政管理部门也来了,高速交警对现场进行勘查,拍照,询问,登记双方的驾驶证,行驶证后,电话号码后,问有没有人受伤,需不需要去医院,需不需要叫120,我当时感觉左胸下隐隐痛,感觉呼吸有点累那种,但是人清醒,走路也可以,就没有叫120,交警说先下高速后再通知处理,后来交警就叫我跟着拖车下了高速,撞我的那个人跟着另一个拖车也下了高速,下高速后其中一个交警问我如果痛的厉害,就自己先去医院检查看看,万一怕有什么事,然后我就自己打车去了许昌中医院检查,另一个司机没有陪同,跟着拖车去了交警停车场。
本期作者孙凯茜民事审判庭二级法官助理法律硕士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员数量逐年攀升,每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0多万起,交通安全问题与大家的日常出行息息相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也是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案由中常见的一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