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先生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门诊看病,检查费加上药费共2044.9元,扣除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300元和乙类自付费用102.25元,余下的费用按60%报销,医保当次就报销了985.59元,个人只需支付1059.31元。
来源:【运城日报-运城新闻网】运城晚报讯(记者 陶登肖)12月13日从市医保局获悉,根据《关于调整规范诊察费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我市所有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相关医保支付政策将有新变化。
医保可以报销门诊费用的,医保的报销费用范围包括门诊、住院、大病三部分,不过门诊报销的比例相比起其他两项用要少一些,一般情况下,门诊的报销比例在50%以下,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较少,大部分是由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或现金支付。
中国山东网8月9日讯 (记者 张敏敏) 记者从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经市政府同意,济南市自2016年8月1日起将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15%、20%的自付比例,分别下调为5%、10%;同时扩大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增加了90项诊疗项目;进一步扩大一次性医用材料医保支付范围。
胶东在线消息问题编号为1207031的网民留言咨询:麻烦问一下职工参保人员,在烟台山医院东院门诊挂号、拿药和抽血检测,不是慢性病,费用可以报销吗?有没有起付线?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手续?在哪儿报销?市医保局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14年4月1日,《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正式颁布实施。随着新政的推出,参保人到普通门诊看病也能报销待遇。据介绍,在原政策规定下,参保人员普通门诊(门规病种除外)医疗费用均由个人负担,实行门诊统筹后,参保人普通门诊发生的医疗费将纳入统筹报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