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12月21日电(记者郭敬丹)《上海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21日经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船舶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筹协调、综合治理、创新驱动的原则,加强源头控制和系统整治,推进绿色航运发展。
来源:澎湃新闻 3月1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海事局获悉,《上海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值得关注的是,《条例》重点突出对上海“一江一河”的保护力度,明确禁止船舶向黄浦江、苏州河排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
新华社上海12月21日电(记者郭敬丹)《上海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21日经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船舶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筹协调、综合治理、创新驱动的原则,加强源头控制和系统整治,推进绿色航运发展。
地处长江入海口的上海,地理位置特殊。处于“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交汇点,又位于我国水运南北大通道和东西大动脉的中心。作为世界级综合枢纽港,上海港已连续12年位列世界集装箱第一大港,成为中国大陆集装箱航线最多、航班最密、覆盖面最广的港口。
对船舶使用生活污水的情况进一步核查,发现该轮在本航次航行途中于3月14日21时关闭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但生活污水主管路的舷外阀一直保持开启,直至3月15日01时关闭,期间船舶生活污水约0.4立方米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入海,经过海图定位核实这段时间内该轮船位一直距最近陆地小于12海里,该轮涉嫌不按规定向海洋排放污染物,执法人员已对该轮进行立案调查。
大部分船员能够遵纪守法,规范使用船舶防污染设备,不乱排乱倒,用实际行动保护母亲河。泰州海事局梳理了十类船舶污染物排放显性违法行为,希望广大船员朋友切实履行防污染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避免发生类似污染水域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 | 杨浦检察为深化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认真推进落实最高检关于开展长江船舶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法律监督职能,杨浦区检察院深入开展船舶污染线索排摸和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