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称,近两年农村对于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的政策认识不一。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给予回复。具体如下:这位网友留言称:1、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具体是什么时间段?在这个时间段中村委会有没有权利定期重新分配?
关注“新农观”,全新看农业。原创出品,禁止转载,抄袭必究。土地政策一直是大家十分关心的,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说过关于土地承包的问题。自1983年开始土地承包政策以后,先后经历了两轮承包期限:第一轮是15年,即从1983年至1997年。
今天,《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向社会公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连续出台的第13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着力点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