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案】原标题:生育津贴拿少了离职后还能要回吗本期主持人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王鑫 方大丰读者来信编辑您好!我在湖南长沙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做销售。两年前,我因业绩突出,升任管理岗位,并按要求与这家公司的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同年年底,我生完小孩开始休产假。
大家都知道女职工分娩期间有产假,但除了产假,还能享受国家对女职工的特殊待遇——生育津贴,女职工不要因为自己已经离职或者认为没有上班等情况就放弃了自己的权利。日前,四川福智律师事务所就办结一起这样的典型案例。
大小新闻客户端9月11日讯 读者咨询:我之前在一家单位上班,生育费用报销完以后,生育津贴领了两个月的时候,我就离职了,现在我又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之前没有领取完的生育津贴还能继续领取吗?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咨询:生育津贴需要连续缴12个月才可以领取,如果是因为公司倒闭等原因断缴,是否还能享受到生育津贴?答复:女职工自本地参保缴费之日起,生育当月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的,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生育津贴。
根据《社会保险法》《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上海市医保部门制定了《关于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第一条即明确:“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本市农村原农民合同制工人参照执行。”
自2024年1月1日起,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当日起,按照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所需的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统一支付,失业人员个人不缴费。Q我现在是失业状态,但6月马上就要生宝宝了,能领到生育金吗?A答案是可以!
南海网5月30日消息(记者 谭琦 实习生 王芦苇)为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南省融媒体中心(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联合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推出“关于社保那些事·你问我答”专栏。
近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调整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支付方式的通知》,调整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支付方式。从2025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和方式,由参保人员本人或其委托人申领并由医保经办机构发放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