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3日,被申请人根据当地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用人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关于清退编外临时工作人员的决定》,将申请人辞退。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此类人员虽然使用的是事业编制,但是因为参公管理,因此适用于《公务员法》,与公务员一样享受《公务员法》当中明确的各类权益,在工资福利待遇、人员职务晋升、职级晋升等方面基本一致。
近年来,劳务派遣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大家视野中,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本来是帮助企业解决一些灵活用工需求,以及降低企业人力资源成本,但感觉现在越来越偏离了正常轨道,甚至沦为企业规避劳动法律风险的工具,特别是一些政府机关单位也在带头使用大量劳务派遣用工,包括辅警,一出问题就把责任推卸给“临时工”,这完全是有悖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初衷!
近年来,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大量编外人员,目的是满足日常工作开展需要。那么,编外人员分为哪几类呢?比如各类开发区每年都会招聘工作人员,虽然是编外人员,但是与开发区下属的平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国有企业员工。
目前的情况下,由于涉及到的人数太多,短时间内清理编外人员不可能实现,一方面,编外人员承担了机关事业单位很多都具体工作,离开他们,就靠单位里那几个十几个编制人员,很多工作确实无法有效开展,增加新编制在大环境之下也不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