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如何做好商事调解 实现一次性解纷一次性解决纠纷是指法官尽可能在一个诉讼程序中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防止程序空转,避免衍生其他不必要的诉讼等,实现案结事了。这就要求法官不仅要审结案件,更要在能动司法理念下关心案件纠纷是否能得到实质性化解。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宗苏烨 记者 严君臣)同事间发生纠纷,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治安调解协议且履行完毕,事后被侵权人又诉至法院主张后续费用,能否获得支持?2月21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南通海安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健康权纠纷案。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通讯员 徐冰琪 孔祥柱发生交通事故后,受伤者陈某与保险公司、客车驾驶人钟某签订调解协议,约定由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11万多元给陈某。保险公司已按协议履行支付义务,但是两年多后陈某却突然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等赔偿17万多元。
来源:环球网 自古以来,对百姓而言,房屋是其安身立命之所,依法化解房屋买卖纠纷案件也始终是人民法院保障民生的重点工作。近日,商州区人民法院商塬法庭就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退还定金而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受访者提供的人民调解协议书(部分)红星新闻记者丨罗梦婕 实习生丨刘宇恒责编丨任志江 编辑丨彭疆3月6日,样衣工赖某林在岗位上突发心源性猝死。其家属称,在讨要死亡赔偿金时发现,赖某林所在公司此前并未为其购买工伤保险,“他们说突发心梗是自身问题,公司会出于人道主义给予一些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