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消息称,“4月23日起,离婚不满一年且名下无房,可执行首套房贷利率。”该消息出自《关于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执行口径的通知》,落款为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今天,一条关于济南契税新政的重磅消息在许多社交群里传开,内容而下:某社交群聊天截图按照这个消息的说法,山东省将调整契税首套房认定的标准,认定将以“区”为单位,即某人在济南历下区拥有多套房产,但首次在槐荫区购买房产,而首套房认定查询的区域以“区”为准,那么槐荫区即为首套房,契税按照
目前全国31个省份已按照契税法规定,完成了地方授权事项工作,明确了契税具体适用税率。根据《公告》,契税法实施后,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均可免征契税。
贷款买房的,曾经有过贷款买房记录,不管是否在名下,都算二套房。一般情况下,判定的关键主要是能否查询到买房人的真实房产情况,必须是有据可查,通常情况下,需要两个系统进行查证,一个是房屋登记系统,另一个是征信系统,只要能查询到其中一个,就能证实首套还是二套。
前段时间,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从契税立法原则上对离婚析产涉及的不动产权属变动是否征收契税进行重新界定,明确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免征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