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交汇点讯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乡村振兴局发布关于做好江苏省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2023年江苏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具体包括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
交汇点讯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2022年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继续保持不变。江苏省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为:丰县、沛县、睢宁县、徐州市铜山区、徐州市贾汪区、新沂市、邳州市、淮安市淮安区、淮安市淮阴区、淮安市洪泽区、涟水县、盱眙县、滨海县、响水县、阜宁县、射阳县、灌云县、灌南县、连云港市赣榆区、东海县、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迁市宿城区、宿迁市宿豫区、泰兴市、泰州市姜堰区、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泰州市海陵区、如皋市、海安市、句容市、丹阳市、镇江市丹徒区、镇江市润州区、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南京市溧水区。
日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共同印发了《关于做好江苏省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一起来看——一、实施区域我省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为:丰县、沛县、睢宁县、徐州市铜山区、徐州市贾汪区、新沂市、邳州市、淮安市淮安区、淮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