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自贡法院涉物业纠纷审判工作白皮书》,针对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并公布了八起涉物业纠纷典型案例。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发现,《白皮书》涉及到物业费调整、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安装充电桩、公共设施损毁责任等多个方面的物业纠纷问题。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2月19日讯(记者陈勇 通讯员陈章颖)12月19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30分,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院长刘卓然做客大武汉客户端“周二之约”问法官专栏,直播为网友解答关于物业纠纷的法律疑问。
【案情】范某某是案涉车位不动产的所有权人,相应的物业服务企业是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范某某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物业服务等内容,并约定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日前,绵阳涪城区一物业公司因拒绝在业主申请安装充电桩的材料上盖章,被业主起诉至法院。8月6日,记者从涪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目前该院已作出生效判决,物业公司需要在5日内为业主出具允许在车位上安装充电桩施工的证明材料,并协助安装。
市民胡先生反映:他是经开区(头屯河区)高铁北二路陶菊园小区的业主,近期购买了一辆新能源车,打算在地下车位申请安装充电桩,前往物业公司办理允许施工证明时,工作人员只是口头答应允许国家电网施工,但拒绝出具证明,胡先生认为不合理。
新能源汽车因其“绿色低碳”和节能经济,备受车主喜爱。国家也大力支持和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充电桩是新能源汽车使用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配套设施。早在5年前,乌鲁木齐市民王先生就购买了新能源汽车,但5年来他始终没能从物业公司拿到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材料。
小小充电桩背后,关系着广大车主的权益,关系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推广,关系着绿色低碳国家政策的落实。近日,记者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一案例,物业公司因不配合业主在自家车位上安装充电桩,被业主告上法庭。法院以判决方式强制要求物业公司为业主出具同意安装充电桩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