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药监规〔2024〕8号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机关各相关处、稽查局、各相关直属单位:《上海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已经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21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提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实效,安徽省临泉县市场监管局聚焦摸清底数、分级监管、突出重点、压实责任四大举措,扎实推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工作,守牢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防线。摸清监管底数,消除监管盲区。
原标题:美瞳不是医疗器械,错!北京通州:办理个案推动开展医疗器械经营环节专项整治本报讯(记者简洁 通讯员梁爽)“我们全面摸排了辖区违规销售美瞳的情况,推动相关主管部门部署开展医疗器械经营环节专项整治工作。
各有关单位:宝鸡商场有限公司家美佳宝钛家园店等113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见附件)不具备原经营条件且无法取得联系,无法保证产品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我局拟依法取消上述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结果公示(2024第3号)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要求,我局于2024年3月份共对163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了现场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
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结果公示(2024第12号)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要求,我局于2024年12月份共对299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了现场监督检查,现将检查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上半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飞行检查整改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号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原国家食药监管总局令第4号),2024年上半年,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2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