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法第16条第3项明确指出出境二年以上,应为迁出登记,目的为了落实户籍管理制度,且出境二年属于事实行为,也就是说不管是去非洲、欧洲、美国、印度等等任何地方,只要不是但书所指的公派驻境外人员及眷属或远洋渔船出海作业,依照护照出境时间的两年内没入境就会迁出户籍。
“很高兴成为厦门居民”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十项出入境政策措施实施首日见闻1月1日,台胞张立齐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十项出入境政策措施实施后首位在闽定居的台胞。“很高兴能成为厦门居民,实现了我长期追求期盼的目标!
在当天我们的国务单位台岛办公室进行的记者见面会上,有媒体工作人员提到了这样的一个问题,台岛所谓的陆委会日前声称,经过他们的查证,已经有三名台岛的民众拿到了大陆方面的身份证,台岛方面已经注销了他们的台岛身份。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践行“两岸一家亲”理念,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努力在福建全域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
【环球网报道 记者 任梅子】香港《经济日报》5月16日报道称,近年来不少港人对移居台湾趋之若鹜,有消息传出台湾地区继任领导人蔡英文本月上任后,有可能收紧港人移民台湾的限制,包括可能提高投资移民门坎,及限制侨生取得台湾户籍等,有移民顾问公司形容不排除出现移居台湾“赶尾班车”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