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苏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职工租赁自住住房的,每月提取额度从月缴存额的50%提高到月缴存额的65%,在职工本人公积金账户留存一个月缴存额后的可用余额内,每月提取额度按月租金额、月公积金缴存额65%及最高限额三者取最小值计算。
法定的公积金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必须提取的公积金内容,那么提取的比例是多少呢?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对于非公司制企业而言,也可以按照超过净利润10%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的比例由公司自行准定法定公益金应按5%-10%提取。
央广网北京12月12日消息(记者门庭婷)12月11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在杭州市全市范围内实施。
日前,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业务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提高提取限额、优化提取办理两大举措。《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提高提取限额方面,《通知》明确:1.
市公积金中心说,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租房支持力度,对符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等条件的职工,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每户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由2000元调整为2500元。
5月22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无房(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由现行的每人每月9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400元。《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民生”问题,积极响应“民声”诉求,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使因城施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平稳健康
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支持力度,更好满足缴存人租房需求,2024年11月13日起,青岛市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其中无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零材料每人每年提取上限由16800元,调整为单身职工18000元、已婚职工夫妻合计36000元。
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为企业群众办事“提速度”,2024年3月11日起,由嘉定区政务服务中心、区融媒体中心联合推出的“ 在‘嘉’一网搞定”系列,新增“嘉事听我说”和“新嘉早知道”板块,围绕“新企业主”“新嘉定人”关心的最新政策、热点话题进行宣传普及,
5月22日,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其网站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对冲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告》,明确该中心将开展“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对冲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均保留不少于贷款余额的5%,剩下的钱可全部用于对冲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