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民廖女士向本报咨询:她只有一个3岁多的儿子,想办理独生子女证,不知道该提供什么材料。据廖女士介绍,她是开发区金河街道郭庄社区尚庄小区的居民,于2010年与丈夫结婚,2012年生了一个孩子,如今孩子已经3岁多了。
我国从80年代开始实行计划生育的政策规定中,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凡是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承诺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是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父母,可以享受相关的优待扶持政策。
6月24日,有群众向市长热线咨询:紫薇大道办事处春光社区初次办独生子女证如何办理?市长热线交文峰区政府承办。 文峰区政府于6月28日回复:如果孩子是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办理独生子女证。 如果孩子是2016年1月1日以前出生,办理独生子证需提供一下手续。
在我国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期间,夫妻承诺终身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到当地的计划生育部门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以后,原来的独生子女证改成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虽然名称不同,但两者的用途是一样的,都可以享受相关独生子女的奖励政策。
最近工社君的朋友圈还有微信群里被这样一条消息刷了屏都回家看一看有没有独生子女证,没有的赶紧补办,因为到6月30日就永远不办了。以后国家给这一代独生子女还有老人不少政策。大伙相互转告。这到底是否是真实情况?相关规定到底是怎样?独生子女证到底该怎么办理?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回复如下:您好,现行的黑龙江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不再办理是针对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从未办理过光荣证的人群 最近几天,一条“6月30日以后不能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消息,让一些没有独生子女证的市民着急了。6月27日,记者获悉,截止到6月30日,是针对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从未办理过光荣证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