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皆知,清朝沿袭明制,设立六部为中央行政机构。然而,鲜为人知的是,清代六部的排序与明朝大不相同。康熙年间,一位年轻的翰林院编修在翻阅朝廷档案时,偶然发现了一份奏折,上面记载了乾隆皇帝对六部排序的独特见解。
隋文帝在位时,确立了以三省六部为主的中央官制,这一制度在唐代被完善。这一制度确立后,中央政府的最高权力一分为三,且三省互相牵制,六部分理政务,使得皇帝的命令得到集体复议,相对保证了政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从这个意义上讲,三省六部是进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