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各1000米范围内,以及在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确需从事露天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的,应当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一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
2020新年上班第一天,通化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涛和第二检察部人员早早赶到单位。他们七点钟准时出发,驱车赶往二百多公里外的松江河火车站,会同铁路相关部门人员对松江河至泉阳间28公里铁路沿线两侧三十米范围内林木采伐工作进行检查。
今日,《辽宁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开始施行,将在高铁沿线划定安全保护区。对于油气管线、通信线路、电力线路、渡槽等安全保护区内不能移动的重要设施,《规定》强调,应由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加强日常巡查维护,发现不能及时排除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通报铁路运输企业或者铁路监管部门、当地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