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梳理收录2023年以来国家延续、优化、完善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50项税费优惠政策,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知政策懂政策,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的政策适用主体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此不区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的,均可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为解决企业部分无票支出,临时采购的一些物资取得发票难的问题,企业可以代开发票解决无票难题。那么哪些可以代开并且免税呢?1.不征、免征增值税:(1)销售额未达到每次(日)500元的,只代开不征增值税。(2)已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QA王财务申税小微Q:申税小微,我们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请问该如何申报呢?A:这个不难~操作步骤1登录新电子税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
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上海市税务局持续优化服务,擦亮“税路通·一路沪航”子品牌,在服务“走出去”“引进来”实践中不断推出各项举措,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申税小微,我公司需要向在境外的母公司分配股息红利,需要填写报送什么表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