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加大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对部分消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明确和具体的规定,对今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王璇 通讯员王敏)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消法实施30周年后的首部配套行政法规。日前,市民肖女士拨打晚报融媒·帮您办热线,询问《条例》针对自动续费难取消等新型“消费陷阱”,都具体做了哪些规定?
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一部配套行政法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生效。消费投诉信息公示上升为法定义务,经营者不得限缩法定的无理由退货范围,直播带货必须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对备受消费者关注的预付式消费、直播带货、个人信息保护、“霸王条款”、“大数据杀熟”、赠品维权、自动续费等新领域新问题,实施条例给出规定。
新华社北京4月9日电 题: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条例7月起实施,有哪些亮点?新华社记者赵文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将于今年7月起实施。在国新办9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市场监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国家网信办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条例有关情况。
同一药品价格差异过大,患者不了解药品定价,常常因信息不对称而花冤枉钱,这一直是居民日常买药用药的一个痛点。5月底,国家医保局发文部署开展“上网店,查药价,比数据,抓治理”专项行动,创新药品价格监测方式方法。
新京报讯(记者陈琳)《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4月9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表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放心消费行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并列入国务院今年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