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凡6章44条,将于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该部门规章一出台,就受到各方关切,尤其是培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乃至家长,想知道所划定的校外培训合法与非法边界在哪里。大家最有共识的,当是在职教师不应该从事校外培训。
办法服务人群:3周岁——高中生,即幼儿园和中小学生。处罚办法适用对象: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自行成立的培训机构,线下有特定场所、线上有特定网站或应用程序,有2名以上从业人员,有相应的机构分工。
本报讯(记者 雷嘉)教育部昨天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落实“双减”要求,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加强校外培训监管。《办法》明确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划定了管辖权限,明确了违法情形、法律责任和处罚程序。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1月2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樊未晨)记者从教育部获悉,为提高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法治化水平,教育部研究形成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提高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法治化水平,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校外培训治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教育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研究形成《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旨在加强校外培训监管,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记者12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近日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将于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共6章44条,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管辖和适用对象,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处罚程序和执行,执法监督等作出规定。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10月15日起,《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正式施行。根据《办法》,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未经审批有偿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擅自组织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性竞赛活动等违规行为将被重罚。孩子报名参加的校外培训班,还能正常上课吗?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周梦伊)荆楚云课堂,名师来普法。10月23日上午,由湖北省司法厅、湖北省普法办、湖北省教育厅共同主办,荆楚网(湖北日报网)、武昌区教育局协办的“好一个活‘法’”——荆楚普法云课堂进校园第四期在武汉市武昌区教育局开讲。39.94万人次在线观看了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