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独居瘫痪老人因大面积褥疮住院后病亡,亲属和护工谁该为此担责?10月25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金山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结了这样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上海金山法院介绍,家住金山的王女士是家中的独生女,母亲早逝,多年来与父亲相依为命。
七旬老夫妻生活难,一套房换女儿照顾,名为买卖实为赠与,却只有一方兑现承诺。女儿怠于赡养,老人能否撤销赠与?陈爷爷与张奶奶系夫妻关系,共同育有一子一女。2016年,张奶奶突发肢体活动障碍,经检查、鉴定,属于身体高度残疾,生活无法自理。
父亲--王立民,92岁,老年痴呆症,大学退休老师母亲--李平,90岁,中学退休老师,身体瘫痪儿子--王丁64岁,已退休,研究生,一家三口在上海定居大女儿--王梅,58岁,已退休,大学毕业,一家三口在厦门定居小女儿--王华,53岁技校毕业,自由职业者,一家三口在西安定居,父母在同一
老人瘫痪后,由女儿请的护工照看。因卧床时间长,老人长了一小块褥疮。谁知因看护不当、没有及时就医,褥疮发展到全身,导致老人病亡!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70岁高龄的独居瘫痪老人因大面积褥疮住院后病亡,亲属和护工谁该为此担责呢?
10年前李阿姨再婚时,继子小辉11岁,小明17岁。李阿姨与老伴一同将小辉抚养成人。去年老伴离世后,李阿姨因病生活难以自理。老人希望小辉和小明能承担养老责任,遭到拒绝。继子女是否负有赡养义务?——依据抚养事实不同,小辉负有赡养义务,小明无需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