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此项规定为剁手族们“买买买”护航。但是近日北仑区消保委通过调查发现,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只是让剁手族们对于价格和体积适中的中小件商品下单时更加“勇敢”,而在购买大件商品时,一旦发生退货,却可能因大额退货运费而与商家发生退货纠纷。
每当我们高兴的从商场琳琅满目的货物中挑选自己喜欢的物品时,每当我们在网上精挑细选之后收到心心念念的物流快递时,可能所购买的一些商品并不符合我们的期待。他们有可能只是我们不喜欢,有可能是质量不符合要求,有可能是物品本身存在安全隐患。
原标题:买个床垫想退货 1300元运费该谁出“我买了一个床垫,想退货,商家要让我自己负担运费,请问这合理吗?”昨天,市民王女士拨打早报消费维权热线反映,她刚买了一个6000多元的床垫,买的时候商家说可以退换货,但她真要退货的时候,商家却要求她承担运费,她觉得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