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原党委委员、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一级资深经理庄立峰涉嫌受贿一案,由宁波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庄立峰作出逮捕决定。
2021年12月29日上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党委原委员、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一级资深经理庄立峰受贿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庄立峰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四万元,扣押在案的被告人庄立峰受贿犯罪违法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最高检权威发布#【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庄立峰决定逮捕】浙江省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一级资深经理庄立峰(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宁波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4年11月6日上午,宁波华润万象城(专题阅读)项目在地块现场隆重奠基。政府相关领导,中国民生银行工会主席陈世强先生、华润置地(专题阅读)董事局主席吴向东先生、宁波城投董事长庄立峰先生,以及其他相关领导,共同参加了奠基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