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小张被公司裁员,HR笑眯眯递给他一份协议:‘签了立马拿3万补偿金!’小张没多想就签了字,结果第二天发现,原本该拿的15万赔偿金,一分钱都要不回来了!如果你正在经历裁员、辞职或调岗,一定要看完这篇文章!
随后,我与公司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后双方再无任何未决争议和纠纷。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五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