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山西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中,忻州两级法院共设15个发放现场,涉及案件155件,发放案款2264.05万元,131名申请执行人现场领取了案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律师代表参与见证。
张三,男,39岁, 2022年4月15日发生工伤,导致右足1-3趾骨骨折,保守治疗,未住院。已经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经潍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伤残,月平均工资5200元,已离职,停工留薪期确认为6个月,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