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江宁开发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该院作出积极尝试,裁定准许被保全人以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保函作为反担保而提出的解封申请,首次明确解除财产保全保证保险保函可以作为反担保方式,这将对平衡保全申请人的合法期待利益和充分释放企业经济活力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
一个时期以来,国内大型房地产企业出现了资金链紧张、债务违约事件,引发市场震动,部分购房人因所购房地产项目出现停工乃至烂尾,在多种因素作用下,出现群体性“断供”现象,加之疫情等因素作用,影响了房地产信贷稳健运行,也深刻影响了房地产企业展业。
为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合理使用预售监管资金,防范化解房地产企业流动性风险,中国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商业银行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向优质房地产企业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
来源:经济日报近日,中国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向优质房企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从目前情况看,民营房企信用风险是房地产市场问题的关键。
10月30日,历下区召开银行独立保函置换财产保全机制推进会。历下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房星主持会议,历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悦红出席会议。推进会上,历下法院介绍了机制的创新背景、主要做法、实践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创新试点银行独立保函置换财产保全工作机制助力企业将信用资源转化为“现实红利”为充分发挥金融保障实体经济的作用,帮助优质企业把信用资源转换为“现实红利”,同时兼顾债权人诉讼权益的平衡,济南法院积极探索银行独立保函置换财产保全工作,将企业金融信用额度应用到法院保全担保中,为各类市场主
为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合理使用预售监管资金,防范化解房地产企业流动性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国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商业银行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向优质房地产企业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
11月14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相关要求,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合理使用预售监管资金,防范化解房地产企业流动性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了12条要求。
为确保诉讼权益得以实现,实践中多数当事人会选择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而资金的冻结会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极大影响。如何在充分保障保全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最大限度降低保全措施对被保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成为济南法院助企纾困解纷、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切入点之一。
【来源:江苏法治报】本报讯(通讯员 于涵)近日,常熟市法院在审理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通过助企发展司法服务中心研判,首次明确了银行见索即付保函可以作为充分有效的反担保方式,依法进行保全置换,准许了该集团公司对银行账号的解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