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宅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农村住宅所有权与户口没有关系。不动产登记的权利人为所有权人,但有两种例外情形:第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没有书面协议约定夫妻财产制,不动产即便登记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们都知道,农村实行“一户一宅”的宅基地政策。《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但是我们关心的“一户一宅”到底怎么认定?咱们农村农民一户多宅的情况也较为普遍,那么“一户多宅”就肯定不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