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5月29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中知名餐饮集团“新月梧桐”创办人夫妻罗友竹和前夫翁博文,9年前离婚,各自又另外嫁娶,但现在女方指控前夫未依约支付1400万(新台币,下同)赡养费,前夫认为离婚无效,拒绝支付赡养费,双方闹上法庭。
【前言】赡养费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是子女对父母的一种法定义务。那么,赡养费应该给多少呢?是否有一个固定的标准或者公式呢?【案件摘要】李先生和王女士是一对夫妻,育有一子一女。李先生父母已经年过七旬,身体多病,需要人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