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李律师:您好!我原是境内某公司的一名中国国籍股东。今年年初,我因个人原因,开始办理某国移民手续,并将自己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权转让给境内的孙先生。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的1个月内,我加入外籍的手续办理完成,并告知了孙先生。
很粉丝都在问:户口迁出农村后,还能不能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关系到土地、宅基地、分红这些切身利益,今天帮大家梳理一下! 时间节点看政策变化1️⃣ 2016年以前:户籍决定一切户口迁出农村,通常直接失去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益可能被收回。
20世纪末、21世纪初,广州先后在农村推进了两项重大改革,第一项是农村股份经济合作改革,产生了经济联社等集体经济管理模式,确定了社员及股东的身份条件及权益,第二项是“村改居”综合管理体制改革,成建制地撤销村委会和农村户口,将农民转为城市居民,联社成为自我经营管理集体资产的经济主体。
近日,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新水坑村制定《鼓励股东生育的补助发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明确社员股东生育二孩奖励2万元、生育三孩奖励3万元的补助标准。该村村干部表示,该方案因村内人口老龄化趋势提出,意在鼓励年轻村民生育。目前,已有部分村民来电咨询申领补助详情。新水坑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