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听友咨询:我的朋友2016年向我借了10万块,打了借条,当时约定的是2分利息,没有写还款日期。现在这个朋友没有工作,没有存款,也没有家庭。我还能起诉她还我钱吗?利息还能支持吗?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法治直播间》特别邀请内蒙古蒙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丽媛详细分析。
原本关系尚可的曹某、刘某二人因48000元“借款”闹上了法庭,曹某称这笔钱是他出于善意借给刘某周转的,刘某却说这笔钱属于二人合作融资的费用,根本不是什么借款。一时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二人各执一词吵得面红耳赤,遂向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近日,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在审理原告何某某与被告黄石某电子有限公司、费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时,结合涉案证据,适用《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五十三条,认定原告何某某为“职业放贷人”,双方借贷合同无效,依法判决被告电子公司向原告何某某返还资金,并仅支持原告何某某资金占用期间的损失。
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林海霞近日,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涉个人担保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原来,被告杨某与施某系朋友关系,2017年,杨某夫妻二人向林某借款20万元,未约定借款期限仅口头约定利息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