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缴纳标准: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要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每月工资收入在 3000 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0.5%;3000 元以上至 5000 元者,交纳 1%;
党员缴纳党费是按照每月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具体为:1.3000元以下者,缴纳月工资收入的0.5%。党费使用,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和略有结余的原则,统筹安排,坚持客观实际,主要用于培训党员、订阅或者购买用于党员教育的书报刊、资料和设备、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党组织、补助慰问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党员教育设施。
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以下简称《党费收缴规定》)公开发表之际,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党费收缴规定》有关问题,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对党费收缴办法作出调整是必要的问:请您介绍一下,为什么要制定和修定《党费收缴规定》?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