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转为城镇户口后,在农村有宅基地房屋或承包地,是否享受原集体组织成员安置标准?案1.村民转为城镇户口后,已不依赖于集体土地生活,不再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义务,不再是原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其主张应享受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成员安置标准,明显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据闪电新闻消息,12月3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通知。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居民凡在城镇居住或就业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均可自主选择落户,取消其他前置条件和附加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