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贷款用途管理,国家制定了相关法规,监管部门还陆续出台了不少贷款用途管控的具体监管措施;银行方面,在“强监管”下贷款用途管理上确实有很大加强,但出于追求经营业绩、降低工作成本等考虑,放松贷款用途把关的问题还是有一定的普遍性,银行更多的是关心贷款怎么收回,而对贷款用途并不很关心。
近日,网上流传出一些上海某银行发出的《个人贷款提前收回告知函》,告知函要求未按约履行合同规定的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本息。蓝鲸财经通过走访上海市多家银行网点证实,银行确会对消费贷、经营贷等信贷资金的用途进行监测审查,若借款人违规,银行将要求提前还款。
经济观察报 记者 老盈盈 春节前,广东银保监局展开行动,发出通知严肃查处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行为。排查通知发出之后,银行的经营贷、消费贷还能借出来流入房地产吗?2月23日、24日,经济观察报记者走访广州区域的银行网点,以消费者身份咨询相关贷款事宜。
上海证券报记者日前获悉,1月底上海银保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后,沪上商业银行便紧锣密鼓开展自查行动。已有银行赶在春节假期前开列自查清单,重点排查个人住房类贷款是否存在违规情况,以及消费类贷款是否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等问题。
来源:证券日报日前,笔者接到一位自称某国有大行信贷部门工作人员(经求证,其并非该国有大行工作人员)的电话,询问是否有资金需求。当被问及资金是否能用于炒股时,对方先是表示“不可以”,随后又称“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就算被查到了也有办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