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话题#张艺谋说对电影解说短视频很无语#”冲上热搜。张艺谋直言作为电影导演看到此类短视频很难过,并呼吁观众走进电影院,而非仅通过手机快速浏览3分钟电影解说。影视解说短视频基于影视作品二次加工,在讲解过程中大量引用影视作品片段,此类行为是否涉及侵害著作权?
杂志订阅热线:010-86092062《影视制作》创刊于1994年,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主管,是国家级影视制作专业期刊。专注于影视节目摄制、编辑、后期制作等技术的推广,致力推动我国影视制作业整体水平的提高。2014年荣获中国出版政府奖(出版行业最高奖)期刊类提名奖。
自2016年来,网络短视频呈现爆炸式发展态势,抖音、快手、美拍等短视频平台不断兴起。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短视频用户可达7.22亿人次,市场规模有望达到410.2亿元。然而,在网络短视频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与短视频相关的著作权纠纷频发,引发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争议。
大家好,昨天下午央视网微博发了一个帖子瞬间在影视剪辑的圈子里火了起来,我在各个群或者朋友圈都看到大家纷纷感叹说,央视终于出手了,终于要开始整治了,做影视剪辑的账号要倒霉了等等的观点层出不穷,反正就是总结一句话,影视剪辑涉及侵权不能做了,一夜之间在这个影视剪辑的圈子引起了一阵恐慌,那我今天来解析一下央视网发的这个微博到底是什么意思,他的含义在哪里,影视剪辑到底怎么做才不侵权,以及现在的影视剪辑的普遍现象,首先给大家看一下央视网发的原文。
“注意看,这个女孩叫小美,他身边的男孩叫小帅……”“XX名场面盘点”“三分钟看完一部电影”,这些开场词是不是觉得很熟悉?如今,“影视剪辑类短视频”已成为短视频平台上常见的题材。长达几个小时的电影,又或是几十集的电视剧,“剪刀手”们一顿操作,短短几分钟,就能了解人物剧情和高光片段。
该《细则》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泛娱乐化、低俗庸俗媚俗问题的新表现,以及泛娱乐化恶化舆论生态、利用未成年人制作不良节目、违规传播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片段、未经批准擅自引进播出境外节目等典型突出问题,为各短视频平台一线审核人员提供了更为具体和明确的工作指引。
北青报:我们注意到,这几年来,出现了一些将电影、电视剧等切割为短视频的现象,不知道您注意到没有?通常表现为未经权利人授权,将热播视听作品、体育赛事等节目的核心情节、内容,剪辑成若干短片段,以速看、合集、解说等形式被零成本地搬运到短视频平台,借助短视频平台的算法推荐及流量扶持,这些侵权内容可以在极短时间内被迅速传播,形成对原作品播放的替代,严重损害版权人的合法权益及交易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