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积极预防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同意,拟在城市区部分区域、路段实施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禁限行规定。
19日,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召开的城市区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及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协调部署会上获悉,洛阳市将在城市区开展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及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优化我市交通环境。
请您在阅读前,先点击上面的“关注”。感谢您的支持,我们将为您带来更多有价值的内容。最近几年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上路屡传坏消息。从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限行再到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禁行、禁停,这也就意味着老年人再也不能驾驶三轮车、四轮车上路了。
“电三电四”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为规范城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积极预防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同意,在城市区实施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禁限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