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发布关于征求《东莞市计划生育奖励和特别扶助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显示,符合条件的申领对象计划生育奖励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330元。该办法正在公示期,拟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今天通过了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条例新增父母育儿假、独生子女护理假、再婚夫妻也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子女3周岁以内的父母每年各享受10天育儿假、虐婴相关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新增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内容。
为与三孩生育政策做好衔接,11月29日,正在举行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拟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等方面进行修改。
9月23日,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发布关于征求《东莞市计划生育奖励和特别扶助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显示,符合条件的申领对象计划生育奖励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330元。该办法正在公示期,拟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为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更好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确保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尽快在广东省平稳有效实施,省政府启动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工作,并于9月中旬向省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条例》。
该规划提出,到2025年,广东统筹城乡区域的公共服务制度更加健全,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保障机制更加成熟,高水平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人民群众能够享有更加丰富、便捷、优质的公共服务。
3月24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广东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关于对广东省有关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补充规定的通知》,提出从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省户籍居民中,已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特殊家庭成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农村居民同时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城镇居民同时享受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