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教师法拟规定:教师与学生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或终身禁教。近日,教育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版教师法拟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开除处分或者予以解聘,并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申请教师资格;
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颁布,自此教师群体有了保障自身权益的专属法律。为社会上重要的特定人群单独立法,是谓“身份立法”,《教师法》与《公务员法》《检察官法》《法官法》《医师法》等并立,凸显了教师的法律身份和社会地位。
为深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精准普法”,切实提升教育系统干部教师的法律素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的工作要求,近日,济南市教育局首次制发《济南市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