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郑重提示: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针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宁晋交警本着宽严相济、柔性执法的原则,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引入“发圈集赞代罚”的方式 ,通过发朋友圈等这样“红红脸”“出出汗” 的方式,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呼吁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30日讯(通讯员 阳望春 戴龙柱 易德权)8月中旬以来,城步苗族自治县对驾乘摩电不戴头盔人员采取“集赞代罚”新模式,广而告之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收到良好成效,城区、乡镇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稳定在90%以上。
6月2日下午,仍有不少市民骑电动车未佩戴头盔。朱警官说确有此事,自6月1日起,我市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严查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积极劝导电动车骑乘人员戴安全头盔。
“集赞送好礼”“集赞有优惠”对于这类在朋友圈集赞的方式大家已经司空见惯然而,今天不少人的朋友圈就被一种特殊的“集赞”刷屏了真是“一方有难,八方点赞”对于这样的集赞朋友圈有人觉得意外,有人觉得好笑普遍认为集赞这种教育方式很是新颖“这教训好啊!”“不佩戴头盔?请朋友圈集20个赞!!!
9月4日早,澄城县交警大队由机关民警成立的周末执法小分队联合城区一中队民警冒雨出动,在城区多个路口开展“一盔一带”安全教育宣传行动,通过让电动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出行不戴头盔需发朋友圈集赞的方式,督促自己及亲友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习惯,切实提高行车安全意识,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当事故发生时,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浙江温州茶山大学城,一位女大学生未戴头盔,被交警发现,当交警让没戴头盔发朋友圈时,被女子果断拒绝,要求罚款。
公安交警在市区设立教育处罚台,对于拦停下的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采取就近停车、登记,市民描述当天未佩戴头盔的事实发朋友圈,并集满30个赞,这种方式主要是为了加深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利用朋友圈的扩散效应,以点带面,带动身边的朋友引以为戒,以此加强对自身的交通安全教育并扩大在社会上的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