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点我们需要说明一下,说武则天亲手杀死了自己尚在襁褓中的女儿,并不是来源于野史记载、民间传说,或者是小说、影视剧虚构的,而是来源于二十四史中《旧唐书》《新唐书》这样的官方史书的记载,还有《资治通鉴》上也是这么写的。
公元683年12月,病入膏肓的大唐天子李治,想通过道教为自己祈福延寿,便下诏将年号改成“弘道”,令天下诸州置道士观,并且大赦天下。想法很美好,现实却很残酷,李治此举并没有让他的身体好转,仅仅过了数天,便在洛阳贞观殿去世,享年五十六岁。
“种瓜黄台下,瓜熟子离离。一摘使瓜好,再摘令瓜稀,三摘犹尚可,四摘抱蔓归。”传说这是武则天的二儿子李贤写的诗,意思是讽刺武则天心狠手辣,为了攀上权力的高峰,连儿子都杀。在史书的记载当中,武则天的一个女儿,两个儿子,一个孙子,一个外孙,都死在她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