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日,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正式对外发布《涉信息网络犯罪特点和趋势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该报告显示2017年到2021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共计28.20万件,共涉及的66万余名被告人,被告人年龄主要集中在18岁到39岁,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犯罪活动罪涉及被告人共计14.37万人,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犯罪活动罪中超5成作案手段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在均有支付结算手段行为时,如何辨别是构成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犯罪活动罪还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被告人来讲刑期明显不同,目前全国各地法院裁判尺度不一,如何厘清两个罪名之间的区别,做到罪刑相适应,罚当其罪,是亟需重视的问题,现笔者分享一些在办理案件中的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一、倒卖USTD单边银行流水金额约3192万元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犯罪活动罪司法案例。
在信息网络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高位运行,作案方式逐步由电信诈骗向网络诈骗转变,作案窝点由境内向境外转移,技术手段不断演变升级,已成为当前发展最快、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并由此产生诸多上下游关联犯罪。
近年来,由于多种因素影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数量上涨较快,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司法实践中,在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时也面临一些难题,例如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下称帮信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下称掩隐罪)之间的区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