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买房的人要注意了,签合同和拿到房产证后,共有6件事要抓紧办,不然将来会有大麻烦。大多数购房者还是倾向于购买新房,目前在售的新房基本都是期房,交首付后不能及时过户、办证,房子还登记在开发商的名下,万一开发商遇到急用钱,把你的房子抵押的情况,或者开发商开发商破产清算,你的房产也会受到牵连,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购房者在签合同后,要及时进行预告登记,《民法典》第221条规定,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按道理说,作为买卖双方,我们都应该有合同原件。但是,我那份原件去哪里了?”前不久,想要迁户口的市民张女士碰到问题:原来,派出所工作人员要求她,要出示购房合同原件或相关房产证明等手续,才可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中国山东网潍坊频道2月24日讯(记者 韩蓓蓓) 近日,市民钟先生拨打本网热线(0536-8997110)反映,前段时间,他在昌乐恒信中心城购买了一套期房,交完首付签完购房合同之后,只拿到一张收据,售楼处始终不给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