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及《民法典关于担保制度的解释》下称《担保制度解释》,构成了目前担保制度的重要司法体系核心,与既往的《担保法》、《担保法解释》以及《物权法》有较大程度上的观点变化,本文就现行《民法典》和《担保制度解释》归纳整理了十九种担保人可以免责或者部分免责的情形,供大家参考。
出借人为了保证本息的回收,往往会在借款时以保证、抵押、质押、留置等形式设定担保。这种情形下,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承担保证,并且债权人常常会要求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
四、抵押人被隐瞒借新还旧事实,可参照保证人的规定主张免责裁判要旨:农行阿拉山口支行与新诚基公司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时,并未告知新诚基公司关于借新还旧的事实,农行阿拉山口支行亦没有证据证明新诚基公司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天任公司借新还旧的情形下自愿提供抵押,这无疑会影响新诚基公司在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