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菜场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卖家秀”和“买家秀”?在市场肉类蔬果看上去都十分新鲜买回家后肉类黯淡无光蔬果干瘪发皱原来,是因为商家使用了“生鲜灯”,在“生鲜灯”的光照下,就算不怎么新鲜的肉类蔬果,也能变得光鲜水灵。
水文南巷有商家在使用“生鲜灯”常去菜市场的市民可能都见过一种“美颜神器”——红色外壳的照明灯。不少卖生鲜的店铺会挂着这样的灯,在红色灯光照射下,肉类色泽显得好看,水果也显得娇艳欲滴,让人购买欲望直线上升。可一离开灯光区,这些商品就“颜值”骤降,可谓“卖家秀”与“买家秀”的差距。
来源:【湖南日报】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龚柏威 通讯员 宋双双 伍品倩【故事】在菜市场挑选肉和水果时,明明色泽鲜艳,回到家再看,却并不“养眼”。这可能是因为商家给食材开了“生鲜灯”,让你交了“智商税”。“生鲜灯”,常被称为食材的“美颜滤镜”。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第81号令)要求,自2023年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第81号令)要求,自2023年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在菜场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卖家秀”和“买家秀”?在市场肉类蔬果看上去都十分新鲜买回家后肉类黯淡无光蔬果干瘪发皱原来,是因为商家使用了“生鲜灯”,在“生鲜灯”的光照下,就算不怎么新鲜的肉类蔬果,也能变得光鲜水灵。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对“生鲜灯”误导问题,要求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该办法提及的照明设施实际上就是人们俗称的“生鲜灯”。
在菜场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卖家秀”和“买家秀”?在市场肉类蔬果看上去都十分新鲜买回家后肉类黯淡无光蔬果干瘪发皱原来,是因为商家使用了“生鲜灯”,在“生鲜灯”的光照下,就算不怎么新鲜的肉类蔬果,也能变得光鲜水灵。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此消息一出,引起了众多关注,在微博、论坛等社交平台上网友们纷纷热议,表示“强烈支持”“早就该禁止了”。那么什么是“生鲜灯”?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第81号令)要求,自2023年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来源:华商网】水文南巷有商家在使用“生鲜灯”常去菜市场的市民可能都见过一种“美颜神器”——红色外壳的照明灯。不少卖生鲜的店铺会挂着这样的灯,在红色灯光照射下,肉类色泽显得好看,水果也显得娇艳欲滴,让人购买欲望直线上升。
来源:【华声在线】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龚柏威 通讯员 宋双双 伍品倩【故事】在菜市场挑选肉和水果时,明明色泽鲜艳,回到家再看,却并不“养眼”。这可能是因为商家给食材开了“生鲜灯”,让你交了“智商税”。“生鲜灯”,常被称为食材的“美颜滤镜”。
众人口中的《管理办法》,即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这其中,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管理办法》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并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今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决定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明确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