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全文如下: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现就工伤保险有关待遇标准明确如下:一、定期待遇调整。
7,月,29,日,现代快报记者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2021,年,8,月,1,日起,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均执行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2020,元每月调整为,2280,元每月;
江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8月28日下发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一、定期待遇调整调整对象:调整对象为2023年12月31日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中已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待遇
1月15日,江苏省人社厅公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江苏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2490元,二类地区2260元,三类地区2010元。
寒假将至,为守护广大学生及家长安全健康,教育部等发布提示:“大师赛(DSS)”“希望杯(XWB)”“华杯赛(HBS)”等均属违规举办的“黑竞赛”。所有竞赛结果均被禁止作为中小学生招生入学依据和考试加分项目。
Q1:小王最近入职了苏州某家新单位,新签的劳动合同上约定月工资标准为2490元/月,小王想咨询最低工资标准为多少?答《关于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保〔2024〕3号: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1月15日下发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490元;二类地区2260元;三类地区201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4元;二类地区22元;三类地区20元。
交汇点讯 本周长三角的民生特点莫过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1月15日,江苏、浙江同时发布消息,经当地政府批准,从本月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释放出新的一年收入增长的强烈信号。江苏和浙江两地最低工资标准都分为三个档次。此次调整涉及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人民网南京1月15日电 (王丹丹)15日上午,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调整后为一类地区2490元,二类地区2260元,三类地区2010元。从全国来看,目前江苏的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暂排全国第2位,仅次于上海的2690元。
近日关于江苏省各市、县工资调整通知,经省政府同意,从下个月(8月)开始各市、县最低工资调整,届时江苏最低工资都将超过18元每小时,这其中不包括加班费,高温补贴,危险品作业补贴,夜班补贴等各种补贴,调整后一类将达到每小时22元,月最低不低于2280元,二类将达到20元每小时,月最低
中工网讯 据扬州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消息,为了丰富广大职工群众的春节法治文化生活,营造新春法治氛围,正月初一到十五期间,江苏省扬州市总工会精心推出“法润吉祥年 工会在身边”普法专题,给大家送上一份“法治年货”。今天(16日)的主题是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收入,是大家都非常关注的话题!根据消息,随着各地半年度经济运营报告相继公布,近日江苏省人社厅发布消息,今年下半年省内最低工资标准将适时适度调整。工资不涨不行啊~今年上半年公布的CPI,苏州市民购买商品价格的平均指数涨了1.5%有木有!
根据《江苏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从2021年8月1日起南京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80元/月。
人社部网站近日发布了。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情况。15个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在2000元及以上。《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