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联合多部门发布《陕西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细则》,明确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成都4月28日讯(记者 吴源洪 陈淋)日前,四川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了《四川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该细则自5月1日起施行,共包含九章五十条,旨在提升省内职业学校学生的实习管理水平,提高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质量。
近日,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印发了新修订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就修订《规定》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交汇点讯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近日,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江苏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专题培训的通知》文件要求,近日,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王雄伟、校长陈超,教务处、学工处主要负责人以及各二级教学单位的院长、教学副院长、教务办主任等齐聚图书馆二号报告厅,参加专题培训视频会。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易宗平9月30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的通知,明确规定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不得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不得从事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