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于2020年1月1日实施,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农业农村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对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中“占地”的“地”理解各不相同,笔者从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法律体系和目的性限缩等7方面加以分析,认为应解读为“农村宅基地”。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文明办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应急管理部 市场监管总局 体育总局 林草局 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关于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
实际上,农村土地问题涉及的范围很大、涉及的方面很多,土地管理职责大多仍然是自然资源部门,查处处罚也大多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但有些农村土地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还是由“农管”查处的,以下3个方面的问题在新修订《土地管理法》等政策法规中,已经明确由农业农村部门查处处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3年11月30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已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耕地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从“像保护大熊猫那样保护耕地”到“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从“绝不能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去搞造林绿化”到“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那么,什么是永久基本农田?
在现代农业的浪潮中,设施农用地逐渐崭露头角,成为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保障农产品供给的重要基石。然而,对于这一与农业生产息息相关的概念,你是否真正了解呢?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将深入探讨该热点话题,就让我们一起揭开设施农用地的神秘面纱,探寻其背后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