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文件中指出:对位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可通过易地扶贫搬迁、生态宜居搬迁、农村集聚发展搬迁等方式,实施村庄搬迁撤并,统筹解决村民生计、生态保护等问题。
“合村并镇”政策再次升级,以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在此次升级中,对于村庄的优先合并和搬迁有了更清晰的指导。首先,有四类村子被确定为优先合并的对象:人口稀少、资源匮乏的村庄:这些村庄人口较少,资源不足,经济活力低下。
前言:在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提到,对位于生存条件恶劣、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的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可通过易地扶贫搬迁、生态宜居搬迁等方式,实施村庄搬迁撤并,进而统筹解决村民生计、生态保护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