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引》的适用对象包括,经由属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从事中小学生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戏剧类、其他艺术表演类等文化艺术类课程培训服务的非学历培训机构。
来源:北京青年报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在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中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艺考培训规范管理作出全面部署,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健康。
央广网北京7月31日消息 近日,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中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严格规范艺考培训主体,机构开展艺考培训须取得艺术类校外培训资质,做到“证照齐全”,统一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
本报讯 10月4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等部门日前联合制定《加强面向高中阶段学生艺考培训规范管理工作方案》,针对艺考培训的突出特点和实际情况,全面规范艺考培训行为,将艺考培训机构统一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
自2022年11月18日起,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由国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经费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从事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表演类、播音主持类、书法类、导演类、设计类等非学历教育培训服务的,均可由机构拟设地所在区的行政审批机构审批,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办理相关营业资质。
寒假即将来临,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官网发布《关于对参加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学员及家长的特别提醒》,提醒广大学员及家长注意,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超过60课时或时间跨度超过90日的培训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阳光讯(记者 赵小康 通讯员 范小敏)12月28日,咸阳市渭城区圣秦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郑先生从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时,激动不已,连连称赞,感谢溢于言表。这是自“双减”以来渭城区办理的首家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四部门发文进一步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记者28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在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中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健康。
中新网四川新闻11月22日电 (唐倩)11月22日,成都市文化艺术培训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在成都自然博物馆(成都理工大学博物馆)举行。会上,成都市文化艺术培训协会宣布正式成立,并选举出了首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会成员单位和监事单位。
记者从哈尔滨市平房区教育局获悉,为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果,进一步严厉打击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行为,强化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火灾等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家长合法权益,保障师生人身安全与健康,平房区“双减”办发布提醒,同时公布举报电话。
今年7月,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中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针对近年来校外艺术培训的状况而发布,并从源头就校外艺术培训机构的“培训主体、从业人员、招生行为、安全底线”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
9月21日,临渭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民生路、义乌小商品城的非学科类校外艺术培训机构进行了执法检查。在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求现场负责人提供《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以下简称《办学许可证》),了解了培训场所、从业人员数、组织分工等。
关于注销16家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通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内蒙古自治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的要求,现依法依规对以下16家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
中新网2月16日电 据文化和旅游部网站消息,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把规范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管理与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提升群众文化艺术素质、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等工作统筹考虑,更有效释放文化和旅游系统专业人才、设施场所、标准规范等文化艺术资源的社会效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资源和高质量文化服务的需求。
2024年12月底,有艺考生家长反映,带着艺考的孩子准备在武汉进行文化课培训,发现多家培训机构动辄收费数万元,却没有办学许可,而且几百名孩子集中在一起吃住、学习。“没想到他们拿不出办学许可,而且这么多孩子封闭集中在一起,晚上万一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2023-11-13 09:52来源:中国教育报 链接已复制字体:小大本报讯(记者 刘玉)日前,辽宁省教育厅会同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等共同印发《辽宁省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对面向中小学生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立与管理、办学规范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