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0月17日讯(通讯员 刘洪森 王恩黎)黄某与夏某系邻居,房屋毗邻。2023年11月6日,黄某、夏某先后雇人拆除自家旧房修建新房。当天下午5点,黄某在清理自家工地时,见邻居夏某房屋仍有部分墙体未拆除,便主动帮忙拆除,夏某并未表示拒绝。
来源:【人民网】在公共场所意外受伤,究竟是由经营管理方负责,还是伤者自己承担责任?“人民说法”提醒,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应尽安全保障义务,公众自身也应注意防范。【案件回顾】王大爷到银行办理业务,离开时适遇李某进门,李某手扶门帘让王大爷先行,期间二人有接触。
近日,“孕妇在动车上被行李砸中导致流产”一事引起外界关注,相关责任划分也引发讨论。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了陈亮律师、以及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孙维飞等专业人士对此进行了解读。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承包人南昌某公司存在选任过错,将工程分包给无施工资质的王某,王某作为雇主和直接责任人,未注意安保义务,法院依法判令两者连带承担85%的主要责任,受雇人李某自行承担15%的次要责任。
天有不测风云,人身损害赔偿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的一类民事纠纷。常见的如:遇到交通事故、工伤、医疗事故、在超市购物滑倒摔伤等等。那么遇到这类纠纷,我们应该怎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呢?有哪些需要我们注意的,今天小芝就结合司法实践为您整理在这,速度拿好这份“干货”!
来源:中国新闻网 26日,最高法发布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自2024年9月27日起施行。《解释》聚焦民法典实施后,社会广泛关注、审判实践中亟需解决的重大争议问题,力求以务实管用的条文,明晰责任,定分止争,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小学生在学校受伤,谁来担责?_大武汉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2月11日讯(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董星星)2月11日,在周二之约直播间,长江新区阳逻街周冲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蒋叶婷向法官提问:“小学生在学校受伤,谁来担责?
未成年人在学校期间不慎造成他人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应当如何承担?近日,嘉兴市海宁法院长安法庭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案情回顾小明与小刚是同班同学,某日课间休息时,小明向小刚借作业本进行抄袭。课代表开始收作业时,小明仍在“奋笔疾书”,不肯将作业本归还小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