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宅基地确权工作正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地展开。在这个过程中,许多农民朋友对于一户两宅、一户多宅的确权问题表示了极大的关注。那么,针对这些特殊情况,宅基地确权又有哪些新规定呢?宅基地作为农民的重要财产,其确权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
宅基地是近年来农村非常受关注的一个问题,众所周知农村的房屋、宅基地都需要进行确权,并领取证书。现在很多地区都遵循“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最初的时候,宅基地确权、自建房确权会发放两个证书,宅基地对应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而房屋对应的是房屋产权证。
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对农民来说意义重大,这就相当于给自家的宅基地和房屋上了一个合法的身份证,明确了四至边界和权属,不会再有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转让出租也有底气,在房屋拆除补偿时能增加法码,还可以用来抵押贷款等等。
农村一户二宅政策具体如下:1、宅基地合法申请或购买;2、农村户口分户。部分家庭成员多,房屋不够居住就需要分户;3、宅基地面积没有超标。有些家庭宅基地面积小,若申请再建一处宅基地,相关部门批准也是合法的;5、因户口回迁而造成的一户两宅。部分农村户口迁出是因为参军或上大学。
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一户只能申请一处,也就是说一户人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然后在该地块上建房,这就叫做一户一宅。但实践中我们却不难发现,农村村民一户同时拥有多处宅基地的现象却非常的普遍。 网友咨询: 农村“一户多宅”可以确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