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相关收费主体: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曾联合下发《关于免收军车通行费和军队生产经营车辆改挂地方车辆号牌问题的通知》,规定“从1997年8月1日起,各地无论以何种投资方式修建和何种经营方式管理的各种公路、桥梁、渡口、隧道和各类停车场,对军车免收通行费和停车费。
近日,经河北省政府同意,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河北省防汛避险国道省道检修抢修和转移任务车辆免交通行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汛前公路检修、灾后公路抢修及转移任务车辆免交通行费等工作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组织领导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经成本监审、听证会等法定程序,我省对部分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进行了进一步优化下调,并实行各车型统一费率标准,取消差异化标准。
前不久看了一些新闻,都是因为某些事情把高速公路又推到了风头浪尖,评论中很多人提出让高速公路免费。有道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国庆节期间小型客车免费,就已经让高速公路成了停车场,如果彻底实行“高速”免费,那高速二字将形同虚设,高速公路不仅成为停车场,甚至可以看日出看日落。
答:据统计,通过新一轮收费标准调整,各地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进一步下调,在高速通行的辆次中,平均75.3%辆次的通行费额下降,其中二类至六类货车平均受益频次分别达到65.6%、64.6%、66.7%、71.4%和82.4%,包括了大部分快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的军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的车
“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设“法律守护‘最可爱的人’”专栏,用以案说法的形式,诠释全市两级法院在维护国防利益、保障军事行动、服务军人军属等方面的工作做法和司法成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共卫国防、尊崇军人、拥军优属的良好氛围。
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的军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
根据 2012年国务院印发实施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